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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马场(1 / 2)

 19世纪法国皇家院士让布封在《马的素描》中这样写道:人类迄今为止所能从事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骏马。

有唐以来,骑马风气日盛。官员皆骑马上朝,坐轿子?没那习惯!看马球比赛的普及程度,便可知道这骑马的普及程度。大街上南来北往的客商,倜傥风流的贵族少年,甚至衣着华丽的高门贵女,均骑马出行。

大夏立国以来,骑马风气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更盛。骑马就如同现在骑自行车一样,成为人人必备的技能。君子六艺中的“御”更是直接演变为骑马!如果哪个贵族少年说他不会骑马那就有如他有两条正常的腿却不会走路一般,是要受到别人嘲笑的。

为了追赶流行和时尚,也为了学会骑马去书院读书,惊雷打定主意必须早早学会骑马。当然,这更是一件让人十分感兴趣的事情,话说,北京奥运会时,英俊的马术少年华天是多么的“萌”啊!

拜完众位母亲和兄弟姐妹们之后,回到丹霞苑惊雷便开始向郭二门神请教这骑马之术。纸上谈兵虽然令人好笑,但是什么技巧都不知道就要往马身上蹿,她觉得她本人还是很爱惜小命的。

惊雷的小栗马很是被郭二公公嘲笑了一番,太后令她前去选马,她怎么就挑选了这么一匹没人要的矮脚马?

其实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当惊雷身处于皇宫御用马匹饲养处时,她懵了,眼花缭乱了,虽然有陪同的养马宦官口若悬河地滔滔介绍,她仍然是一头雾水。

作为一名认识各种车牌标识,知道迈巴赫悍马奇瑞,打小就没亲眼目睹过这种生物的她,自然不懂得相马。不过当她看到角落里一匹单独霸占一个马槽的栗色小马时,她的眼光停住了。

这匹小马周围一丈内是个空档。当众多马匹并排集中在一起吃草时,突然多了个缺口,当然会引人注意。更引人注意的是,小马旁边睡着一个人。看身形不高,应该是个少年。

养马宦官介绍道,这匹马原是一匹野马,乃半年前回纥新可汗前来朝贡所献,当日发现它时,小马遍体伤痕卧于地上,身边是一匹死去多时的狼!看情形,小马竟然踢死了那匹狼!回纥人崇尚狼神,而这匹小马却如此神骏不凡,竟然连狼都能杀死!于是便将这匹勇敢的小马驹带回医好,又千里迢迢带来夏朝献给了皇上。

小马性子烈,有其他马匹和人靠近时,脚踢嘴咬,很是凶狠。她只认当日替它上药的一个小奴隶。回纥人献这匹马时,也就将这小奴隶一起献上,如今这小奴隶日日睡在马厩,与马儿同眠。

当时众皇子听完回纥部族人所说之后,也对这匹小马很感兴趣,只是,一来小马驹性子太烈,踢伤养马人好几个,二来与众多马匹比较起来,这匹小马比别的马要矮上一个马头,于是便都准备等小马再长高些再过来。谁料如今小马一岁了,还是如此,所以,这匹马也就被众皇子忘记了。

来这里挑选马匹的皇子嫌它太矮,公主则嫌它太丑。是的,毛色是栗色,居然马屁股上还杂有黑色,简直就像是补了几块补丁似的,更为令人嫌恶的是,它的脸上布满了斑驳不平的伤痕,好好的一张马脸,就这么给破坏了。

宦官好心劝道,看这情形,这马是再长不高了,而且初学骑马还是寻一匹自出生就待在马厩的小马驹更为合适。这匹马性子又烈,为了安全考虑,还是请小娘子选其他马匹吧。其实这位公公更为担心的是,要是太后知道自己给这位小娘子推荐了一匹众人都嫌恶不已的小矮马时,会不会怪罪他?若是小娘子骑马受伤,他还会不会有命?

另一位宦官则道,小娘子发发善心吧,这小马踢伤了好几个人了,不过也挨了不少鞭子,连那小奴隶都受了不少苦,若一直这样下去,恐怕小马和小人儿都要呜呼哀哉了。

惊雷看向小马黑得有些蓝幽幽的眼睛,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这是一匹能和草原之狼搏斗的勇猛的马啊!它如今被关在这马厩里,受到众人的嘲讽讥笑鞭笞,无人理会它,无人知道它的梦想!

惊雷眼中泪光闪烁,她走上前一步,从荷包里拿出一块糖霜,绽放出她自认为最为诚恳善良的微笑,看着那匹小马,心里一直默默在说,相信我,我会带你离开这里,我会送你回草原上驰骋!

陪同的两位公公有些害怕,却又不敢上前,此时那小马并未有其他动作,若猛一上前惊了马,那更是罪过大了。

似乎感觉到惊雷的善意,小马看向惊雷也有那么一会,低头将糖霜吃了,吃完,还舔了舔她的掌心,头一伸,伸向她的荷包,似乎还想要更多。

惊雷笑了,伸手抚摸小马伸过来的大头,小马似乎也很享受。动物有的时候比人还要灵敏,它能感觉出人类的善意。

此时,蜷缩于马厩角落的小奴隶也爬了起来,一双蓝眼睛警惕地看着她。小奴隶明显受过鞭笞不久,脸上伤疤还未结好,身上衣衫褴褛,裸露出的脏兮兮的皮肤上也横亘着不少伤痕。惊雷朝他笑了笑,走进马厩里,从荷包里又掏出一块蜜饯,伸手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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