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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1 / 2)

 正式版见今古奇幻2007年12月A刊,这是原版。

此原版与正式版结局有所不同。就我个人来看,我更喜欢这个结局,但根据编辑的要求(要求有良好的导向性),我为正式版写了另外一个结局——正式版的结局,从技术性上来说更加巧妙,不过有些不合我的本意。

※※※

当伊斯塔走进律师事务所大门的时候,他看到助手珊莎朝他的办公室指了指,使了个眼色。

律师放轻脚步,走到珊莎的办公桌前。“什么事?”他问,“谁在里面?”

“检察官在等你,”珊莎说,“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他神态悠闲,总让我觉得似乎不怀好意。”

伊斯塔微微皱眉,“不怀好意?”

“或者说幸灾乐祸,”珊莎说,转动手指间的铅笔,“仅仅是女人的直觉。”

伊斯塔短暂地思考了几秒钟,然后用正常的步伐走到自己的办公室门前。门虚掩着,他推开,看到旋转沙发的靠背上露出一头乱糟糟的棕发。

“早上好,兰尼斯特,”他说,走到自己的沙发前坐下,和检察官面对面,隔着办公桌,“你可真是位稀客,有何贵干?”

检察官并没有理会律师话语中的嘲讽意味,“打扰了,伊斯塔先生,”他用公事公办的声调说,从皮包里取出一张纸,递了过来。

“一桩谋杀案件,”检察官解释说,“我们已经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正准备以谋杀罪起诉。依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但他家境贫困,而你们这一行的收费越来越高。”

“因为工作也越来越难做,检察官大人,”伊斯塔反唇相讥,“我们收取报酬,是因为我们努力工作——而不是像某些人一样,整天无所事事地坐在办公室里,偶尔恐吓恐吓无辜市民,就可以按月领取纳税人的钱。”

检察官的涵养非常好,他不打算在法庭之外的地方和一位律师做口舌之争。

“依法律,”他说,“既然他无力聘请律师,那么我有权,也必须为他指定一位——在充分考虑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所以,伊斯塔,祝贺你。”

律师低头看着手中那张纸。

“显然这位犯罪嫌疑人是你的崇拜者,”检察官说,用略带夸张的语调,“他声称只接受一位律师,就是你,伊斯塔先生。”

“依法律,你有权拒绝。”检察官接着说,“那么我将会为他另行指定一位律师,这次就无需征求他的意见了。怎么样,伊斯塔,接受还是拒绝?只需在这份指定辩护函的空白处写个简短的声明即可。”

“你知道,我已经很久不接刑事案件了。”律师慢慢说。

“意思就是你打算拒绝?”检察官上身微微前倾,看着律师,“明智之举,伊斯塔,”他用劝告老朋友的口气说,“作为一名律师,要维护自己长胜不败的名声,就一定要懂得选择合适的案件。这种证据确凿的谋杀案,还是让那些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来碰碰钉子吧。”

“我真钦佩你永远这么充满自信,在经历那么多次的失败之后。”律师说,掏出笔在指定辩护函的下方空白处写了“拒绝”,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递还给检察官。

“这次不会,”检察官保证,接过指定辩护函,放入自己的皮包中,“我担保陪审团听完我的陈述之后就会一致做出有罪判决。就算能言善辩的欧格玛替他辩护,那小家伙也难逃一死。”

正准备送客的律师扬了扬眉。

“小家伙?”

“哦,我没告诉你么,犯罪嫌疑人刚满十五岁——听说上个月七号是他的生日。”

律师沉思了一会。“我希望你还多带了一份指定辩护函。”他最后说。

检察官哈哈大笑起来,他从皮包里取出另一张纸,掏出笔刷刷填上几个名字,盖上印章,然后递给律师。

“我就猜到会是如此。”检察官得意地说,拿起皮包转身出门。

“我们有事情做了。”检察官离开后,伊斯塔对珊莎说。

“事实是我们一直有事情做,忙得不可开交,”珊莎回答,“检察官带来了什么坏消息?”

“倒未必是坏消息,”律师说,“一桩谋杀案的指定辩护,被指控的对象是个十五岁的小家伙——从检察官的自信满满来判断,我想这案子能让任何新手律师一夜成名。”

“前提是能够获胜,”珊莎替他补充,“换句话说,就是机会非常渺茫。另外,先生,您不是说以后不再承接刑事案件了么。”

“计划总是会改变,”伊斯塔说,“而且,我很喜欢看到兰尼斯特那家伙沮丧的脸。”

珊莎微微叹了口气,将桌子上的其他材料都收拾起来。“我们如何开始,先生。”她询问。

“我现在去会见一下我的当事人,”伊斯塔递给珊莎一张纸,“这是被害人的地址,帮我了解一些他的基本情况。”

“好的。”

※※※

“史蒂文先生,”律师用温和的眼神看着铁窗后面的年轻人,后者正烦躁不安地扭动手指关节,发出啪啪的清脆响声,“我建议您改掉这种习惯,至少在法*不要如此,除非你想让陪审团一看就对你产生‘此人是个暴力分子’之类的印象。”

年轻人将双手摊开,随随便便地放在桌子上。

“法庭不应该因为我喜欢把手指弄得啪啪响就认定我是个杀人犯。”他很不高兴地说。

“不能,但陪审团不是法官,他们并非受到严格法律训练的专家,他们都是从市民中随机挑选出来的普通人——拥有普通人的情绪和观感,以及好恶,并且他们还恰好有决定你命运的权力。”

叫史蒂文的年轻人沉默了。“好吧,”他最后说,“我听你的,伊斯塔先生,但我真的没有杀害我叔叔。”

律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材料,这是他刚刚从检察官那里取得的,上面粗略介绍了一下案情,非常不详细,因为检察官不肯提供更多。“能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一切么,”他说,“巨细无遗的。”

“我从哪里说起?”

“从你最后一次走出家门说起。”

“好的,”史蒂文说,“前天早上大约八点半,我走出家门……”

“确定是八点半?”

“确定,因为我每天的早餐时间是固定在八点钟,早餐大约用了二十分钟,然后我擦了下自己的皮鞋。走出家门的时候,应该是八点半钟。”

“继续。”律师说。

“我出了家门,沿着星光路一直行走,然后转到新月路上。大约半个小时后,也就是早上九点钟,我走到菲特利叔叔的家门口。和往常一样,我走进院子。”

“然后你敲门?”

“不,我正准备敲门,恰好看到菲特利叔叔的邻居巴特兹先生,我和他打了个招呼,隔着篱笆闲聊了几句,然后我才敲门。”

“菲特利先生开门了?”

“没有,我敲了两次,没有动静。我想他或许还没起床,就直接推开门走了进去。”

“门没锁?”

“没锁。”

“继续,”律师说,“你走进房间,然后?”

“我没有看到菲特利叔叔,我想他一定在楼上的卧室里,所以我上了楼。在走到楼梯转弯处,我闻到血腥气,这让我吓了一跳,赶紧冲了上去。”

“上楼之后,我第一眼看到的是地上的一大滩血,菲特利叔叔躺在血泊中,一动不动,咽喉处有一道非常深的伤口,他身边的地板上有一把刀……”

“什么样的刀?”

“武士刀。”

“抱歉,”律师对兵器并不多么了解,“武士刀?”

“遥远极东的武士们使用的一种刀,”史蒂文解释,“菲特利叔叔一向爱好收藏这种奇异的兵器。”

“也就是说,当时你看到的那把刀,是他的收藏品之一?”

“是的。”

“确定?”律师疑问,“你能断定它不是凶手携带来的?”

“当时我匆匆一瞥,当然不能断定。但后来检察官让我仔细看过那把刀,我就认了出来。”

“这么说,你对菲特利先生的这件收藏品非常熟悉?还是说你对他所有的收藏品都很熟悉?”律师追问,“是菲特利先生的这件收藏品格外特别?”

史蒂文犹豫,目光游离,这反应并没有逃脱律师的注意。“以前菲特利叔叔曾经向我展示这把刀,”他最后说,“我觉得造型很特别,就多看了几眼。”

“我能理解,”律师说,“遥远极东的武士使用的兵器,在我们眼中看起来自然是很特别——但你怎么断定它就是菲特利先生的收藏品之一,而不是另外一把武士刀呢?它比起同类物品,有什么更加特别的地方吗?”

史蒂文不说话。

“或者,是因为你知道这种武士刀非常罕见,比如说,在浅水城中只有菲特利先生拥有一柄,别无其他。所以你能如此断定?”律师提示。

“也有这样因素,”史蒂文说,“但我确实认出它就是菲特利叔叔收藏的那一把,我见过,所以认识,虽然我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印记之类。”

律师点点头,不再在刀的问题上继续纠缠。“继续,”他要求说,“你看到菲特利先生躺在血泊中,旁边有一把刀——然后你做了什么?”

“我当时惊呆了,大概愣了半分钟,然后回过神来,冲下楼报警。邻居巴特兹先生和他的太太,还有他们的儿子小布朗听到声响都跑出来了,他们让小布朗跑去通知宪兵,巴特兹夫妇和我一起看守现场。大概十分钟后,宪兵来了,他们封锁了现场,将我和巴特兹夫妇都带回宪兵局询问。”

“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们,但我看得出来,他们根本就没打算相信我的话,”史蒂文恼怒地说,“过了一天,那个检察官,叫什么兰尼瑟……”

“兰尼斯特。”律师提醒。

“对,兰尼斯特。这个混蛋居然说我是杀害我叔叔的凶手,他趾高气扬,脑袋顽固得像矮人的锤子,压根不听我的任何辩解。他说他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就是凶手,让我老实交待那些强加给我的罪名......”

“他一贯如此。”律师同情地点头表示理解。

“然后我告诉他:他爱怎么造谣污蔑就怎么去干吧......然后他告诉我说,他准备以谋杀罪起诉,依法律,我有权聘请律师,如果我无力聘请,他们会给我指定一个……”

“好的,好的,”律师示意他不必继续说下去,“我大体明白了,这就是我们现在坐在这里谈话的原因,对吧。”

他看看墙上挂的时钟,发现门外的守卫已经在向他示意,允许的会面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了。“史蒂文先生,”他说,站起身来,“作为律师,我将会为我的当事人,也就是你,全力以赴地战斗。同样的,我也希望我们彼此之间能开诚布公地坦白一切,这有利于交流,而交流有利于麻烦的顺利解决。”

“我会的。”年轻人保证。

“最后一个问题,你和你的叔叔之间的感情如何?”

“很好。”史蒂文肯定地回答。

律师点点头,将刚才谈话时所作的笔录夹在其他材料当中。“如果你想起什么新的情况需要告诉我的,可以让守卫传达,”他说,“当事人有权会见自己的律师。在检察官提起公诉之前,我们每天可以会面一次,时间为一小时,这是银色联邦法典赋予你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记住,这是你的权利。”

史蒂文点头表示知道。

守卫在外面敲门,然后走了进来。

“时间到了,伊斯塔先生,”他客气地说,“是否需要我替您叫辆马车。”

“不必了,多谢。”律师微笑,从他身边走过。

※※※

回到事务所之后,伊斯塔发现珊莎还没有回来,但有两位前几天就预约的客户已经等得不耐烦,差点就要大发雷霆了。当他解决完这些麻烦的时候,珊莎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起。

“死者是让•菲特利先生,四十七岁,单身未婚,五年前从埃斯摩拉城迁居到此。他独自居住,无仆人,无管家,平时深居简出,极少和人来往,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每周三和周五的下午,他会步行到沃金商场,大约呆两三个小时,购买一些生活用品和收藏品,除此之外的时间他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偶尔在院子里和门前马路上散散步。唯一关系较为密切的是他的侄子,也就是我们的当事人,史蒂文先生,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要拜访他一次,每次来访都是早晨大约九点钟,在午饭后离开。”

伊斯塔用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单身未婚?”

“他的档案上显示没有任何婚姻史。”

“一个四十七岁,无任何婚姻历史,独身居住在一栋小楼房里的中年人。”

“而且非常富有,”珊莎补充,“据可靠消息,他的财产总额超过五千金币。”

“我听说他还非常喜欢收藏各种武器。”

“确实如此,”珊莎确认,“他的地下室里有一个房间,专门用于摆放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武器,据说价值不菲。”

她突然叹了口气。

“怎么?”伊斯塔问。

“如果史蒂文真的谋杀了他的叔叔,那么他可真是做了件蠢事。”

“为什么?”

“因为宪兵们在他的床头发现了一封遗嘱,”珊莎说,“遗嘱中指定他的侄子史蒂文为全部遗产继承人。”

“哦。”

遗嘱效力,超过一切法定继承。凭借这份遗嘱,当菲特利先生去世后,无论他是自然死亡、意外、自杀等等,就算是被谋杀,史蒂文先生都能合法获得菲特利名下的一切财产。

但史蒂文不能是那个谋杀者。

法律决不会容忍谋杀者继承死者的财产,无论死者生前立下什么遗嘱。

“我们应该信任自己的当事人,珊莎,”律师说,转移了话题,“菲特利先生立下这份遗嘱,看起来他们叔侄之间的感情非常好?”

“我不知道,”珊莎说,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迷惑,“从这份遗嘱上来判断,理当如此。菲特利先生虽然无配偶,无子女,但还有父亲在世,有两个兄弟和一个姐姐,他们都是法定的继承人,而侄子不是。菲特利先生用遗嘱剥夺了他们原本可以获得的法定继承权,全部授予他的侄子,以此推论他们叔侄感情融洽,原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是呢?”

“但菲特利先生的邻居巴特兹先生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反的证词。”

“他说什么?”

“他说菲特利和史蒂文叔侄之间的关系非常恶劣。他曾经多次听见菲特利先生呵斥责骂史蒂文先生,声音太大导致他在家中都能清楚听见——而且他说,往往还伴随着东西摔砸的声音,有时候还能看见桌椅花瓶之类的家具从窗子里扔出来。”

“听起来菲特利先生的脾气很暴躁。”律师思索着,如此评价。

“确实,不过史蒂文先生的涵养显然非常好。巴特兹先生说,虽然经常遭受菲特利先生*一般的打击,他却从没看见史蒂文先生愤然离去或者落荒而逃过。不仅如此,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侄子的容忍成功地平息了叔叔的怒气。”

“这可真了不起。”

“对啊。”珊莎说,“但是先生,这可对我们很不利。根据这个证词,陪审团完全可能认定菲特利先生和史蒂文先生叔侄之间关系很糟糕——而糟糕的关系离杀人动机只有一步之遥。”

“是有点麻烦,”律师说,“但还不算太大,父子在一起还打架呢,何况叔侄。而且他们不是每次都平静收场了么。”

他们整理了一下所获取的全部资料,最后律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现场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死者留下了遗嘱,笔迹鉴定显示并非伪造。死亡原因是用刀割断了咽喉,而那把刀是死者自己的收藏品……”

“为什么这不能是一桩自杀呢?”律师自言自语,“从目前我们所知道的这些情况来看,说死者自杀身亡显然更合理……检察官的自信到底来自何处呢?”他沉吟着,手指更急促地敲打着桌面,“除死者和我们的当事人之外,现场没有发现第三人的痕迹…..死亡时间大概是早上八点钟到九点钟之间,和史蒂文到来的时间相符合……好吧,再加上证人证明叔侄两人的感情并不特别融洽……见鬼,兰尼斯特那家伙到底准备拿什么来说服陪审团?”

“陪审团并非经过严格训练的法律职业者,”珊莎提醒他,“他们都是随机挑选的市民。说服他们更多需要的不是严密的证据,而是激情洋溢的演说。”

“这是我法学院一年级就明白的常识,”律师有点不耐烦,“陪审团不是职业的法律者,但我是。如果兰尼斯特指望凭借这点脆弱到不堪一击的证据,就能说服陪审团判一个人犯有谋杀罪,除非他认为我在法*会突然变成哑巴。”

“如果您真变成哑巴,我想一定有很多人庆祝。”

“是啊,”律师说,“可惜我现在的舌头还灵便得很。好吧,让我们来想想,到底还有什么被我们遗漏了。兰尼斯特不是笨蛋,他既然敢如此自信,就一定掌握了什么秘密武器,发现了什么我们没有发现的东西。”

他在办公室里转着圈。

“如果他要证明史蒂文先生犯有谋杀罪,他至少需要证明犯罪动机,他还需要证明……”

“那把刀!”珊莎突然说,她的神色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您刚才曾经说,提到那把刀的时候,史蒂文神色有些不对劲。如果史蒂文对我们撒了谎,如果那把刀根本不是死者的收藏品,而是他带来的——我仅仅是假设,先生,假设检察官找到了什么证据能证明这点,那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

“就算史蒂文带着一把刀来见自己的叔叔,那也不能说明问题。死者是个武器收藏家,侄子投叔叔所好,送上一份礼物,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话虽如此……”

律师叹气,“没错,话虽如此……而且陪审团会怀疑史蒂文为何要撒谎......”

“弄清楚那把刀的来历,”律师说,“告诉卡萨诺,我需要那把刀的一切资料,包括它曾经被用来切过几块牛排。”

“我马上去办。”珊莎说,退出办公室。

※※※

对于律师来说,优秀的侦探是必不可少的合作者。卡萨诺就是浅水城中最著名的私家侦探,开有一家侦探事务所,伊斯塔和他已经是十余年的老交情了。

当天下午五点钟,珊莎就带回了消息。

准确地说,是两个消息。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珊莎说,“你打算先听哪个?”

“坏消息,”律师说,“先苦后甜。”

“坏消息就是,那把刀是史蒂文购买的,从一个黑市商人手中,花了两百五十金币。”

“非法交易,数额巨大,”律师迅速做出判断,“如果被起诉,最高可以判三年监禁。”

“好消息则是:在那次交易中,史蒂文仅仅是个代理人,真正的买主是菲特利先生。那两百五十金币,是从菲特利先生的账户上直接转帐的;而且有人作证说:他从菲特利先生家门前路过的时候,亲眼看到菲特利先生拿着这把刀在阳光下欣赏,时间是史蒂文买下这把刀的第二天下午。”

“也就是说,那把刀确实是菲特利先生的收藏品,我们也可以合理推断:在菲特利先生死亡之前,那把刀一直处于他的zhan有之下。”

“是的。”

“这也解释了史蒂文为何在这把刀的来历上含糊其词,和黑市商人交易并非什么名誉之举。”

“我想是的。”

“但如此一来,问题又回到一开始,”律师继续在房间里慢慢转圈,“检察官到底掌握了什么,让他对自己能说服陪审团这么有把握呢?”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珊莎拉开门,发现是前台小姐格蒂雅,她递过来一张纸。

“检察官向法院提起公诉了,”珊莎看了一眼,告诉伊斯塔,“法院已经受理,五天后开庭。”

“看来我们的老朋友迫不及待呢。”伊斯塔说。

“接下来我们做什么?”

“去菲特利先生的家看看,”律师拿起公文包,“穿上外套,”他叮嘱说,“晚上会很冷。”

※※※

菲特利先生的住宅已经被宪兵封锁起来。伊斯塔出示自己的证件和委托书,顺利地和珊莎一起穿过封锁线,进入院内——在宪兵队长费斯切拉的陪同下。

虽然很富有,但菲特利先生的生活似乎很简朴。房间里陈设简单,除了必须的生活家具,别无其他。

律师大略看了看一楼,接着就走上了楼梯。珊莎跟着他,宪兵队长费斯切拉跟在最后面,默默监视着他们。

脚步声响让感应灯自动亮起。二楼卧室的木质地板上,一大滩暗红色的血迹已经干涸,史蒂文所说的那把武士刀,自然已经作为物证取走。室内桌椅整齐,没有任何搏斗挣扎过的痕迹。

“死者的遗书当时放在哪里?”律师问宪兵队长。

队长不说话,用手指了指床头。

律师说了声“谢谢”,开始在卧室里慢慢踱步。当走到阳台时,他看到窗前桌子上摆着一个银色金属支架。

“这是什么?”

队长摇头,“不知道。”他僵硬地说。

珊莎跟着走过来,仔细观察着银色金属支架,“我猜这上面原本应该放着某个东西,某个球形物体,”她说,开始发挥想象力,“应该是非常贵重之物,还可能易碎,看,这周围都铺着海绵,防止它摔落时损坏。到底是什么呢……水晶制作的星球仪?”她兴致勃勃地猜测,“还是传说中从遥远极东流传过来的那种瓷…瓷…”

“瓷器。”伊斯塔恰好知道这个生僻词汇的拼法。

“总之是很小巧,但非常珍贵,非常值钱的东西。”珊莎总结。

宪兵队长的嘴紧紧地闭着。

“费斯切拉先生,”伊斯塔说,“或许我应该提醒你,这房间里的东西,除了与案件有关,必须当庭展示的物证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即使在主人死亡后也是如此……”

“我不需要您替我温习法律基础,伊斯塔先生,”宪兵队长打断了律师的话,“当我走进这间卧室的时候,这座架子上就是像现在这样空空如也。”

“那在你之前,还有谁进过这间卧室?”

“除了犯罪嫌疑人史蒂文先生,就只有检察官兰尼斯特先生。”

“那么在你到来的时候,检察官是否还在这间卧室里?”

“他在。”

“而你们肯定仔细搜查过史蒂文先生,他怀里没有藏什么适合放在这架子上的东西吧。”

“我不知道,”宪兵队长说,“如果你想知道当时史蒂文先生口袋里装着哪些小玩意,可以去看搜查笔录,那上面记载得清清楚楚。至于这座房子的主人平时爱把什么放在这架子上,那就非我所知了。”

“搜查笔录我看过了,当时史蒂文先生身上除了一个钱包和一串钥匙,别无他物,”律师说,“但如果检察官从这房间里取走什么——以物证的名义,你的搜查笔录上是不会记载的吧。”

“我只是遵守程序做自己的工作。”

“但你一定看到了对不对?”律师追问,“既然你到来的时候,检察官还没有离开这间卧室,那么如果他取走了什么,你应该是能看见的对不对?”

宪兵队长摇头,“无可奉告。”他坚持说。

律师微笑,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他们仔细检查了所有能检查之处,别无其他发现,于是离开。走出封锁线之后大约一百米,珊莎迫不及待地说:“先生,我敢肯定,那支架上原本放着某个东西。”

“我知道,而且我还知道肯定是被兰尼斯特拿走了,”律师抬手叫了一辆马车,“或许这就是他的杀手锏,但我们无从得知那到底是什么。按照程序,我只有在开庭的一小时前才能拿到检察官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清单,而那已经太迟了……你看,珊莎,这就是这个国家法治糟糕的一个具体表现:原本就已经占绝对优势的公权力不但不被削弱,反而得到了各种或明或暗的偏袒照顾……到晨曦路三十七号,谢谢。”最后一句是对车夫说的。

“史蒂文先生或许知道。”

“或许。”律师说。

※※※

第二天下午,律师和他的当事人又会面了,而且这次他们无需隔着铁窗交谈了,因为随着检察官提起公诉,史蒂文的身份已经从“犯罪嫌疑人”变成了“被告人”,待遇自然也有所改变。

当然,相应的,门口也增加了监视的守卫,防止出现什么意外。

律师先询问邻居所说的,总是听到死者呵斥责骂被告是怎么一回事。面对这个问题,史蒂文发誓说:菲特利叔叔的性格确实有些暴躁,又不爱交际,比较孤僻,经常冲他发脾气,这些确实是事实,但完全不影响叔侄之间的感情。

“你的话很难让陪审团相信,史蒂文先生,”律师说,“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剧烈的、频繁的争吵责骂,很难意味着感情融洽。”

“但这是事实,”被告人说,“我发誓,伊斯塔先生,我和菲特利叔叔感情好得就像父子一样。”

律师盯着被告人看了一会,然后放下这个问题,改问死者卧室的那个银色金属架子上原本放着什么。

“我不知道那架子上放着什么。”史蒂文说,但他显然不擅长说谎,目光游离,不敢和律师对视,双手不安地绞扭在一起。

“你每两到三天就去拜访一次你的叔叔,有证据表明你们大多数时间都呆在他的卧室里。”律师提醒。

“但我从没注意那里,”史蒂文分辨,“肯定不是什么重要东西,否则我不会视若不见。”

“不是什么重要东西?”

“我保证,”年轻人信誓旦旦,“伊斯塔先生,请相信我,那架子上的东西,绝对只是个毫无用处的废物,它不会给你造成任何麻烦。”

律师凝视着当事人。

“如果我料想不错,检察官已经取走了那样东西,”律师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对方的神情变化,“我和兰尼斯特打交道很多年了,他不会无缘无故从现场取走一件‘毫无用处的废物’。史蒂文先生,我说过,我们必须彼此开诚布公,否则胜算无望。”

“或许是因为那东西造型比较特别,引起了他的好奇,菲特利叔叔一向喜欢收藏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但不管怎么说,伊斯塔先生,我保证他从那件东西上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这么说你知道那件东西是什么?”律师抓住话中的破绽逼问。

“我刚想起来了,”史蒂文的脸上微微泛红,“好像是个透明的小球,水晶做的,里面有些花纹,纯粹的观赏物,没什么特别的。”

“水晶球体?花纹是什么样的?”

“我不清楚,花纹很杂乱,没什么特别的。”

“但你刚才还说:检察官拿走那件东西是因为它‘造型比较特别’。”

史蒂文愣了一会,然后身体往后一仰,重重地压在椅子靠背上,“伊斯塔先生,”他不高兴地说,“我想您是我的辩护律师,而不是检察官……”

“我是你的辩护律师,”伊斯塔冷冷地盯着对方,打断他的话,“我所作的一切乃是为了你的利益,为了你不会被陪审团判定谋杀,为了你不会被送上绞刑架,史蒂文先生,我想提醒你牢牢记住这点——归根到底,这是你的事情。成功了,你能活着,并且继承你叔叔的大笔遗产;失败了,你将被处死。”律师身体前倾,隔着桌子凶狠地逼近被告人,他怒气冲冲,“如果你认为在自己的辩护律师身上模拟训练一下欺诈说谎的技术,到时候就能同样搞定检察官和陪审团的话,那么随你的便!”

年轻的被告人看起来被吓坏了。

门口的守卫冲过来把律师拉开。“先生们,先生们,别冲动,冷静点!”

律师耸耸肩,坐回原位,守卫不放心地看看两人,慢慢退回门口。

“伊斯塔先生,”史蒂文低声,然而坚定无疑地说,“我决无半点冒犯的意思。我是您的崇拜者,律师,从‘浅水城诉辛普森案’开始就如此……”

律师扬了扬眉毛,“事实上,因为那件案子,很多人都认为让我取得律师资格是司法和正义的一大悲哀。”

“让那些家伙下地狱吧,”史蒂文说,“我不管什么司法和正义。总结陈词精彩极了,一举说服了陪审团,当时我花了三天时间把它一字不漏地背诵下来……抱歉,我把话题扯远了。总之,伊斯塔先生,那座银色支架上,确实曾经放置着一个小玩意,小玩意——但请相信我,对于所有人来说,那都是个毫无用处的观赏品,它的存在不会给你,不,给我们带来一丁点的麻烦,绝对不会。”

“所有人?”

“除我之外,”史蒂文保证,“相信我,律师,诚如你所说,这是我的案子,这关系我的生死,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对不对。检察官拿了它?让那混蛋拿去吧!就算他一天二十四小时把鼻子贴在那上面也休想得到一星半点的线索。除了我之外,任何人拿到它都是个废物。”

“我想你不打算告诉我,那东西在你手里会发生什么。”

“我很抱歉,”被告说,“它是个秘密。”

“那么,我希望它永远都是个秘密。”律师说,起身离开。

※※※

在接下来的五天里,伊斯塔四处奔波着,搜集核实各种证据,询问证人,忙得不可开交。

珊莎推门冲进来,气喘吁吁。

“发生什么了?”律师抬头问。

“医院传来消息,死者的尸体发生了异变。”

“异变?”

虽然每个人在孩提时代都听过老奶奶的睡前故事,故事里总是不缺乏消瘦的骷髅和笨拙的僵尸——但任何有理智的人都知道这是无稽之谈。浅水城的墓地就在城西,每天都有十几位死者“入住”,从没听说有哪位房客住腻了半夜爬出来游荡的。

但看珊莎的样子,仿佛真是菲特利先生变成了僵尸似的。

当伊斯塔和珊莎赶到医院的时候,围观者已经聚集了一群,当然他们都被挡在十米之外。检察官兰尼斯特正带着他的随从在和医生交谈,看到律师过来,他礼貌而冷淡地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怎么回事?”律师问。

“看看便知。”检察官抢先说,他推开医生,领先朝放置尸体的太平间走去。由于菲特利先生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尽管已经变成尸体,他依然享受着单人间的待遇,门口还有守卫巡逻。

在看到尸体的现状之后,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菲特利先生生前肯定是个人类,这毫无疑问,但如今他看起来更像头牛……因为他的头颅两侧,居然不知何时长出了两只小小的黑色弯角。

幸运的是,他依然是个一动不动的死人。

诸神在上。

医生也说不清楚这种变化是何时产生的。如果不是今天一个实习生偶然碰掉了蒙在尸体上的白布,那么只怕直到下葬才会被人发现。

医生更说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果解剖尸体的话,”他们说,“或许我们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不同于做尸检,是必须有死者家属签字的。而死者是孤身一人居住,家属全部都在埃斯摩拉城,离浅水城路途遥远,往返至少要两个月。现在是冬天,太平间里放了冰块,尸体能存放上十几天,但也不能再多了。等死者家属过来签字,尸体早就腐烂不堪了。

但没有家属签字,医生是万万不敢解剖尸体的,否则到时候追究起来,连饭碗都要丢掉。检察官也没权力下这个命令,于是这事情就只好搁置下来。

伊斯塔和珊莎坐马车回事务所。冷冻保存的死者尸体,居然会长出牛一样的弯角,这可是从未听闻过的奇事,两人对此也颇为诧异。不过死者头上长角,似乎和案子本身倒扯不上什么关系,所以随口聊上几句,也就丢在脑后不去多想了。

马车摇晃,珊莎有些晕沉,正在半睡半醒之间,突然听见律师“啊”的一声惊叫。

她吓得差点站起来,睁眼一看,发现律师好端端地坐在自己对面,什么事情也没有。“怎么了?”她奇怪地问,松了口气,“吓了我一跳。”

车夫也听到响动,回头问怎么回事。

“没事,没事!”律师一边对车夫喊,一边朝珊莎摆摆手,低声说:“我刚才突然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车上不方便,先回事务所再说。”

刚到事务所楼下,律师就跳下马车,朝楼梯冲去。珊莎匆忙付了钱,跟在后面。律师冲进自己的办公室,拿起案卷材料呼啦啦一通翻找,珊莎进来,在旁边看着,不知道他到底要找什么。

“先生?”

律师最后抬起头,把手上的案卷都扔开。“珊莎,”他问,“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如果你是检察官,会提出哪些证据来支持你的指控?”

“证据不多,这不也正是我们奇怪的地方么,”珊莎说,“他的底牌,很可能就是他从死者卧室拿走的那个水晶球体……其他的,我觉得都没太大力度……”

“我们先不考虑那个架子上的东西,”律师打断珊莎的话,“我们的当事人说得很有把握,所以我们不妨先假定检察官没能从中找出什么线索——那么,在其他证据里,就目前我们所知道的来看,对检察官而言最有力的是什么?”

“自然是死者邻居巴特兹先生的证词,”珊莎说,“这很容易让陪审团倾向于认为死者和被告关系恶劣,从而认为被告有杀人动机。”

“仅仅证明有杀人动机,对检察官并不足够对不对?”

“自然不够。”

“但如果反过来呢,”律师用手指敲打着桌面,“他是攻击一方,而我们是防御一方;他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而我们只要破坏其中的一环。对他来说,仅证明杀人动机远远不够;但对我们来说,如果能证明他所谓的杀人动机根本就不成立,那么会怎样?”

“那陪审团就会立刻倒向我们这一边。”珊莎说,“但是先生,我们怎么才能做到这点?巴特兹先生的证词很坚实,全无破绽,他平素也有诚实慎言的名声……”

“我不是说他的证词有假,”律师说,“我相信他没说谎,但我相信我们的当事人在这件事上也没有撒谎。”

“这是相矛盾的,先生,”珊莎指出,“两人必然有一个在撒谎——虽然我很不愿意这么说,但如果让我选择其中一个相信,我会选择巴特兹先生而非我们的当事人。”

律师摇头:“还有其他可能。”

珊莎莫明其妙。

“我刚刚在车上,突然脑中冒出一个念头:菲特利先生头上那两只牛角,倒好像是原本藏在头颅里,死后才突出来一般。”

珊莎愕然,被律师的异想天开给震住了,半响才回过神来。“可…可这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牛角自然没关系,但我是突然想到:如果菲特利先生的头颅里长的不是牛角,而是肿瘤呢?”

啊?

珊莎怔了半响,反应过来,“我这就去医院。”她说,转身跑出办公室。

※※※

结果有些令人丧气,珊莎花大半天时间跑遍了浅水城三个医院,却没有查到半份菲特利先生的病历。

“看来您的猜想不成立,先生。”珊莎疲倦地倒在沙发里,沮丧地说,“菲特利生前健康得仿佛像头牛,连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都没得过。”

“是吗,那他现在看起来更像头牛了……唔,抱歉,我不应该说这种对死者不敬的话。”

珊莎装作没听见。“不过他或许有自己的私人医生,或许不愿意让病情公开。”

“但浅水城的私家医生至少有几百家,我们不可能一家一家去查,时间也来不及了。”

珊莎叹气,一转脸却发现律师拿起大衣和皮包,显然是准备出门。

“您去哪里?”

“去看看我们的当事人,”律师说,“或许他能多告诉我们一些东西。”

“我不喜欢这个人,先生,”珊莎直截了当地说,“我觉得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他现在陷入绝境,要被送上绞刑架,只有我们能救他——而他居然还对我们百般不信任。我们每次都要用力挤牙膏,他才会老老实实吐露点东西。”

“所以我们要更用力挤,珊莎,”律师披上大衣,“你不能要求别人对你诚实,因为他们没这个义务,他们有权力对你撒谎,不是吗?”

“但诚实是一项美德。”

“说得对,”律师夸奖,“而美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所以你是个好女孩。”

他夹着皮包出了门。

大约一小时之后,律师又回来了。

“怎样?”

律师摇头:“我问菲特利先生是不是有私人医生,或者曾经去私人诊所看病;史蒂文说他从没见过。于是我骗他,说有人提供信息称菲特利先生曾经有过一位私人医生,而我们现在遇到一些问题,需要这位医生出来作证。”

他耸耸肩:“但史蒂文说他不清楚。”

“他在撒谎!”珊莎愤愤不平,“他和死者交往密切,怎么可能不清楚……”

“史蒂文说他去年才来到浅水城,而菲特利是五年之前就迁居到这里了。他这位叔叔又不是个爱说话爱交流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尤其是前几年的事情,他并不清楚。”

珊莎抿着嘴:“好吧,先生,那就再等等看,看侦探先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消息。”

“卡萨诺?我还没请他调查……”

“我请他去了,”珊莎说,“您走之后,我越琢磨越觉得您的猜测很有可能,但我想我们的当事人未必会对您推心置腹,恰好卡萨诺先生亲自过来送材料,于是我就拜托他帮我们调查一下。”

“棒极了,”律师说,在她的头上轻拍了一下,朝自己办公室走去,“你聪明得出乎我的意料,女孩,我刚才还想着要去通知卡萨诺呢。”

“哦,对了,还有刚才传来消息,说检察官好像对死者头上长角这件事情非常好奇,已经派人去请阿兰多先生了。”

律师没听清楚,大概也没怎么在意。“让他琢磨去吧,”他大声说,“珊莎,我记得下午三点明斯克先生要来访对吧。”

“没错。”

他们一边处理着手头上的其他事务,一边等待着。傍晚六点钟,卡萨诺派人带来了好消息。

“看来您猜对了,”珊莎翻着侦探送来的材料,“菲特利先生来浅水城定居的第二年,也就是四年前,曾经有段时间和一位私家医生来往频繁,但后来这种联系又突然断绝了。”

“我希望不会是那位私家医生突然去世了。”

“哪能呢,他正好端端地在家,等着您去拜访。”

“好极了,我们走,趁天还没黑。”

※※※

华生医生虽然年纪已经很大了,记忆力还是很好。当律师说明来意之后,他吩咐女儿从内室取出一个羊皮纸缝的袋子。

“这里就是菲特利先生的病历,”华生医生说,“他脾气可真是古怪,当然了,也正常,得了这种病,很多事情也就不是自己能控制得住的了。”

“这种病?”

“脑肿瘤嘛,”医生说,“也不知道以前都干嘛去了,头痛从来不当回事。等后来实在受不了,找我给他做检查的时候,发现都已经到了晚期,没法可救了。”

“听说脑肿瘤病人往往脾气暴躁是吗?”

“脑袋里长个肿块,成天压迫神经,让你一天至少有十个小时都头疼欲裂,晚上压根睡不好觉,”医生叹气,“换了谁脾气也不会好。”

“你们是需要这个对吧,拿去吧,”医生将病历袋递给律师,“按道理说,我不该透露病人情况的,但我知道你的名字,伊斯塔律师,我知道你正在为一桩关于菲特利先生的案子辩护。”他叹了口气,拄着拐杖站起来,“我相信那个年轻人没有谋杀他叔叔。当然了,我不是法官,不过要是让我来说,我相信菲特利先生更可能是自杀。”

“您根据什么做出这个判断呢?”律师好奇地问。

“我干这行已经几十年了,”医生拍拍衣服,“治疗过的肿瘤病人,也有十多个,他们之中有一半,最后都选择了自杀。”

“这种病痛折磨的难以忍受,超出人类的想象。”他最后说,对律师点了点头,拄着拐杖,由自己女儿扶着进内室去了。

律师和珊莎告辞,带着病历袋回到事务所。“这下好了,”珊莎兴高采烈,“上了法庭,等检察官用邻居的证词证明被告有杀人动机的时候,您只要把这份病历朝他脸上这么狠狠砸过去,砰!保证把他打得一败涂地,落花流水。”

“那法官会把我赶出法庭的。”律师哈哈大笑,显然他的心情也非常好。“对了,差点忘了,中午你说检察官派人去请谁来着,我当时没听清楚。”

“阿兰多先生。”

律师微微皱眉。

阿兰多,国度内最著名的人类学家,银色联邦国立图书馆“烛堡”的副馆长。

检察官居然如此兴师动众,难道他发现了什么?

※※※

烛堡距离浅水城颇有些路程,当阿兰多老先生赶到的时候,已经是开庭的前一天了。

由于死者尸体的突然异变,这个案子在浅水城已经沸沸扬扬。阿兰多到来引发了轰动,简直有万人空巷的效果。市民们争先恐后地想一睹这位大学者的风采,差点把维持秩序的宪兵们都踩扁了。

“上次布兰妮来开演唱会都没这么夸张。”

一位宪兵抱怨。

常年隐居在烛堡里的阿兰多老先生被浅水城人的热情吓到了。他在宪兵的保护下匆匆住进宾馆,再不露面,这让市民们很失望。

伊斯塔申请和阿兰多老先生会面,但没有得到许可。

“阿兰多先生是我方的证人,”检察官如此说,“我要求法庭指示这位证人在未被传出庭作证之前,不必和任何人交谈,尤其不受某些无良律师的打扰。”

“注意你的措辞,检察官先生!”法官厉声说,但他还是做出了裁决,驳回了律师的申请。

“联系卡萨诺,”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律师立刻吩咐说,“下午检察官肯定会去宾馆拜会阿兰多先生。告诉卡萨诺,我不管他用什么手段,花多少钱,总之我需要他们的谈话内容。”

“这是非法的。”珊莎提醒。

“法与非法之间有一条钢丝线,卡萨诺是个优秀的杂技演员,”律师说,匆匆忙忙在纸上写着什么,“行动起来,珊莎,我们没时间了,明天就要开庭。”

浅水城最优秀的侦探从不让人失望,傍晚六点半钟,一份完整的谈话记录摆在伊斯塔的办公桌上。字迹尽管非常潦草,但还能辨认。

律师和珊莎在灯下逐行逐行地仔细阅读着。由于卡萨诺是派遣手下一个侦探化装成宾馆的服务人员躲到房间里,悄悄记录谈话,而这位侦探尽管身手敏捷头脑灵活,对阿兰多先生的专业,也就是人类学,一无所知。他又不能向阿兰多本人核实,所以这份谈话记录上,难免有一些语句含糊不通之处,但总体来说,律师和珊莎还是弄清楚了阿兰多的意思。

“魔族?”

魔族并非真的是魔鬼,只是一种罕见人种,他们头上长有牛一般的弯角,这近似于传说中的魔鬼,因此得名,其实和其他人类没什么两样。阿兰多说,在几千年前的中世纪,也就是所谓的“黑暗年代”,教会统治世界,人们恐惧邪恶的“魔法”,大量捕杀“巫师”,而魔族因为外形的关系首当其冲,被屠杀得一干二净,据史籍记载,就此灭绝。

而据阿兰多先生研究,魔族并非真的灭绝,而是潜伏下来。魔族是非常保守封闭的民族,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字、风俗和宗教信仰,几乎不和外人交往,不和外族人通婚,以此保持血统的纯正。魔族的后代,并非一律长有弯角,而是有两种可能:或者自出生时就有,或者终生都没有,直到死后才显现。阿兰多把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称为“基因”,分“显性基因”和“隐形基因”,可以遗传……这些专业术语律师基本看不懂,只能跳过。

反正阿兰多的意思就是:长有弯角的魔族都被当作巫师,被教会烧死了;而另外那些活着时不现弯角的魔族,因为和其他人类形貌无异,则侥幸逃过一劫。他们依然固守本族习俗,虽然居住在人类社会中,但自成团体,彼此相识,彼此通婚。很幸运,他们的后代,也都不长弯角。

死者菲特利先生,就是魔族——以此推论的话,他的父亲、姐姐、兄弟、侄子等等所有亲属,应该都是魔族。

黑暗年代早就已经过去,曾经威风显赫的教会已经消亡。如今的人们,自然不会再相信所谓“魔法”、“巫师”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在中世纪被认为是魔鬼后裔,被大肆屠杀致使灭绝的魔族,早已被人遗忘。即使历史学家们偶然提起来,也都报以同情。虽然如此,魔族们依然保持着几千年来的避世潜伏状态,害怕血腥的历史重演——或者说,是对身份曝光有种本能的恐惧。

阿兰多作为最杰出的人类学者,是知晓如今世界上依然有魔族存在的,甚至还和一些魔族颇有交往。

“这么说史蒂文也是魔族,”珊莎推测,“检察官难道想用被告的魔族身份来影响陪审团……”

“除了让陪审团对被告产生同情之外,别无用处,”律师一口否定了这种猜测,“卢梭龙勃的天生犯罪人学说,早就已经是一个笑话。如果兰尼斯特敢拿被告的魔族身份来说事,他就等着被指控种族歧视吧。”

“那就奇怪了,检察官明天打算让阿兰多先生出庭作证——为什么而作证?”

“我不知道,”律师叹气,“静观其变吧。”

※※※

戴着金色面具的法官坐在红木桌后,眼光漠然。检察官兰尼斯特和他的副手一起坐在法庭右侧,伊斯塔则和珊莎一起坐在法庭的左侧,他侧后方是被告人史蒂文先生。

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已经被选出来了,这一过程只花了不到一小时。如此高效率,让旁听席上的观众都大吃一惊,他们早就习惯了刑事案件中控辩双方在陪审团成员的选择上无休无止地扯皮,往往拖上十天半月才能有最终结果。

“公诉人对陪审团的成员有什么异议吗?”法官问检察官。

“没有异议。”

“被告方对陪审团的成员有什么异议吗?”

律师站了起来。“没有任何异议。”他微笑。

“很好,”法官说,“我非常高兴地看到陪审团如此快速地被选定,这在我的职业生涯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先生们,”他转向陪审团,“请起立,将手按在银色联邦法典上宣誓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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