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0067华工(1 / 2)

 0067华工

自1916年,山东首批华工2500人从青岛登船前往欧洲开始,山东和直隶河南等省份陆续有近二十万劳工前往欧洲,仅潍县附近就有两千多人的一战劳工,其中死亡失踪的就有五百人。作为皖系的地盘,加之人口众多,又加上灾害频发,山东成为外派一战劳工的主要省份。全省估计有近十万人,有的到俄国,德国的,但大多是去了英国和法国,而去英国的又大多转到了法国前线为那里的英军服务,所以,山东的劳工主要去了法国。

一般人谈起那段历史往往是首先想到劳工的血泪史,一般想到劳工在远离家乡遥远的欧洲战地,他们吃住条件都很差,而且是在最危险地前线从事挖掘战壕运送军需等重体力劳动,至于他们的报酬比不上法籍工人的皮毛,据不完全统计就有2万多名中国劳工死亡或者失踪,仅仅德国潜艇的一次袭击就造成上千人华工罹难。

但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华工的薪水是“很高”的,当然这是与国内的收入相比较,1917年潍县大旱,法国人直接在潍县设立“侨工事务局”专门负责招募华工到法国作为劳工,当初答应的招工条件是每月10元大洋的工资,教会还会补贴家属同样的数目,那时10元大洋可以买10担高粱,而华工在前往欧洲前,一般会有几十元大洋的安家费或是预支的工钱。

到了法国后,待遇有所改变,教会不补贴了,每天的工资是五法郎,扣除其他食宿着装医疗保险仅剩一半(当初招工时这些都是许诺由雇主免费提供的),但仍然能合每天半个大洋,只是后来劳工的薪水却有很大一部分没有到了劳工手中,这并不是外国政府不讲信用,也不是中国政府克扣,而是接受劳工薪水存款汇兑业务的兴业银行破产了,那些没有及时兑现现金的工人们几乎是赤贫的出国又赤贫的回国。

感谢德国人,感谢奥匈人,感谢土耳其人,感谢所有同盟国的参战士兵们,是他们杀死了大量的法国男人,使得法国到处是寡妇,到处是残疾的士兵,使得法国到处是嫁不出的姑娘,使得法国几乎所有的行业都缺少工人,他们使得法国的一代男人几乎损失殆尽。

在一战后期,法国的港口火车站等几乎所有的物资集散地点的吊车司机都是中国劳工,除了在承担修路构建工事掩埋尸体这些“苦力”活之外,华工还大量的分布在大大小小的工厂内,弹药厂,机械厂,汽车机车厂,乃至坦克厂都有华工的身影,同时还有大量的法国妇女同时和他们劳动,日久生情引发了情愫后,也产生了一对对跨国婚姻,连当时的法国内政部都出面声讨法国姑娘为什么不嫁给为国流血奉献的前线士兵,导致当时的北洋政府专门派遣顾维钧处理这桩因劳工的跨国婚姻引起的国际jiu纷。

尽管中法两国政府的阻扰,还是有不少的中国劳工和法国女人结婚而留在法国,成为第一批侨居法国的中国人,当然绝大部分华工还是回国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法国的工厂里掌握了娴熟的技能,成为一个个的机师,或是由于参与修筑工事,修路造桥而成为工程建筑方面的行家里手,但可惜的是他们绝大部分回乡后重新拿起锄头做了农民,他们的技能也随之湮没在茫茫人海中。

(华工在法国的境遇笔者这里所说的只是个别幸运儿的情况,有一组数据:华工的死亡率是15-20%,是同时期当地法国普通民众的七倍,是其他国家普通民众死亡率的十几倍,法国民众同样算是和华工都处在战争的威胁下,但华工这样高的死亡率只能说明他们的境遇很差。

另:尽管没有专人对华工进行语言辅导教育,但大多数华工却掌握了简单的法语,大多能够同当地人进行语言交流。)

发现这一情况的还是路明,在修建营房中有几个手艺高超的砖瓦匠,引起了路明的注意,但引起路明注意的不是他们的手艺,而是他们说的长度是用米来计量的,当时的砖瓦匠都是用丈尺等传统的单位。

路明这一问不要紧,最后的统计整个鲁北居民中归国的连同难民中的赴欧华工竟然有近六千人,他们大多是二十五岁以下的壮年,干过工人有一定技能的就有三百多人,而工程方面更多了,工兵部队一下子不缺施工技术人员了,就在那三百多名有技能的工人中竟然发现了几十名机师,而通过他们的联络,已经陆续向好几百人发了邀请信聘用函,这些人散布在直隶山东河南,都是他们曾经在法国的工友。

这些华工很快的被委以重任,其中作为师傅就是其一,民军制度在羊角沟和寿光青州三个“基础”比较好的县市已经试行,除了由难民败兵改编的普通民军,在这三个县市征召普通的居民,首先编成了一个男性基干民军新兵旅,一连二百人,三连为一营,三营为一团,三团为一旅,一个旅对应一个营的军事教官,这样一个基干民军旅就有6000人,战斗部队的营级对应着基干民军旅,同时营长担任旅长,班长担任连长,承担管理和教导工作,另外有专业的文化教员和旅中识字的民军辅导其他民军文化学习。

这批民军的年龄在16-19岁之间,在经过一个月的新兵训练的初步教程后,三个团分赴临朐的煤矿铁矿,羊角沟的工厂,工兵教导大队实习,在那里一边继续按照原来的编制进行军训和文化学习,一边由那些华工作为他们的师傅教授他们相关技能。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