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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湖底艳色(2 / 2)

“梳梳!”流浪与梳梳心念相通,却也没能想到她会突然松口,不顾一切地把她抱回,再度吻下,空气就混合着真元疾速输入她口中。。

模糊不清的神志中,梳梳心声不断传来:“流浪,你如果不娶我,就让我死。一年多来,我都和你在一起,我抱过你,亲过你,你还看过我的身子,现在你又亲了我,你不要我,就没人要我了。流浪……”

流浪毫不吝惜地给她输送着真元,心在滴血:“梳梳,只要你没事,我什么都答应你!你醒醒啊!”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接连两次溺水使梳梳脉搏越来越弱,可当流浪这句话响在她心里的时候,完全违背医学的理论,她醒了。。两双眼睛对视一阵,梳梳舌头钻入了流浪口中,流浪已经不能拒绝,被动,主动……

焦傲以“四不像”的姿势,终于“游”近了那女子,看到眼前沉睡的雪白胴体,他毫无知觉的心竟忽然跳了一下,吓了好大一跳,尽量把视线从非礼部位移开。待看清那张白皙的美脸,他险些叫了出来:“伊莎!”“千斤坠”的功夫施展下来,在水底几下跑了过去,发现她背上青了好大一片,急忙把手伸去,抵在那香滑的后心上,顾不得己身伤势,缕缕尸气催入其中,缓缓驱散聚集的淤血。。

口一张,一口淤血融入湖水之中,伊莎醒了过来,发现肩膀上抓着一只手掌,惊着心回头看去,果然一张异性的脸孔映入眼中,嘴巴大张,无声的怒喝中,她挥爪就抓,可似乎想起了刚才被震飞的一幕,手爪又硬生生的收住,却看清了对面脸孔,少年书生,江湖少侠,除了那呆呆的小僵尸,还有谁有此小说人物般的俊秀?呆了好一阵,她忽然意识过来,自己正以之躯面对着一个异性青年,“怒喝”转为“尖叫”,不过还是没有声音,她急忙转过了身。。

焦傲却是高兴过了头,完全没想到某方面,脸上笑容一现,又绕到了她面前,在说:“你醒了啊!”

伊莎却没学过哑语,还以为他在想着那些下流勾当,又羞又急,一巴掌不自觉地就扇了过去,不过耳光刚落,她又心生悔意,倒不是怕这小僵尸还跟以前一样喜怒无常,变脸如翻书,而是担心他以后再也不理自己了。。

还好,好像是水中阻力太大的缘故,又或许是因为刚刚受伤,这一耳光似乎并没打疼他,他嘴还在不停动着,在说:“你们这些日子都哪去了?真想不到我们能在这里碰面!”可惜这些话,伊莎还是看不懂的,只红着脸想:“臭傻瓜臭色狼,你以后要是敢对不起我,我一定亲手杀了你!”此刻在她心里,焦傲外形上已成为人类,再不适合跟困仙谷蹦蹦跳跳的嫣兰在一起,倒和自己比较相配,天意如此,便不存在横刀夺爱的说法,自己更没对不起那个狡猾可爱的好姐妹。。

再说几句,焦傲心绪渐渐平静了下来,发现自己竟像个傻瓜一样在水里张口说话,也觉得有点儿好笑,忽然意识到好像自己站了不该站的位置,看了不该看的部位,连忙背过身去,把衣服脱下来反手递给伊莎,再不敢多看她一眼。

伊莎还不知道焦傲已被圣气洗脑,见这傻瓜竟然还会关心人,不禁心里甜丝丝的,接过他的衣服穿上,却觉胸前口袋里鼓鼓的,拉开拉链,一颗绿幽幽的珠子呈现在了眼前,心中惊叹:“好漂亮的这颗珠子!哼,想不到这傻瓜还会送定情信物。”不过还是装傻把珠子拿出来,含着笑递了过去,嘴唇轻启,在说:“你忘东西了啊?”

焦傲却的确是忘记了锁魂珠还在衣袋里,微微一笑以示谢意,接过锁魂珠就塞进了裤袋。

伊莎本来是抱着打打情趣的想法,不想他真把“定情信物”收了回去,气得跺脚大骂:“傻瓜傻瓜大傻瓜!”

不过焦傲早把头又扭了回去,没敢看她,是没注意到她此刻脸色的了,心知梳梳有流浪照顾不会有事,而马万财那三只小狐狸一身灵符千奇百怪,更不会有事的,如果他们硬是撑不住了,总会跳出水面拼死一战的,而目前为止,水面上好像一直都没有太大动静,看来他们几个应该还躲在哪处水底,便放心地朝岸上望去,静观其变。

岸上这时仿佛发生了什么变化,尽管隔得远了,但僵尸的眼力还是能够透过水层,看出其模糊轮廓,犬夫人面前站着的,明显有一人正伸手指着她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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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的堕落了一点点,书中的第一次yy,也是这本书的最后一次!申明,以后不该保证,但这本书绝不,绝不种马,主角用情绝对专一!后面的精彩内容不靠yy,也绝对吸引朋友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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