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莘竹在鑫京县住的地方叫兴隆客栈。不大。下面是堂食,上面两排共十间客房。沈莘竹看中它人少不吵杂。最主要价钱够便宜。一天才三十文钱。好点的客栈都要五十文钱,沈莘竹身上的钱不多了。
在兴隆客栈住的第一个晚上。沈莘竹开始浑身出红疹。有细碎的,有片状的,浓密无隙,痒得入骨。搅腾得沈莘竹一夜未曾合眼。
沈莘竹以为是客栈的被铺肮脏所致。第二天一清早就叫醒店小二,替她拿被铺去洗。
店小二一边揉着酸涩的眼睛,一边打着啊欠。直嘀咕。
“这样的价钱还这么挑剔。想住干净的高枕软铺去找贵的住,别来这里给人找麻烦。这么多人住都没事,偏她的细皮嫩肉特金贵。”
被子洗过,晾干。有一股太阳晒过的清香气息。沈莘竹很满意,以为可以没事了。
第二天晚上。沈莘竹竟比昨晚更痒了。皮肤上的红疹都成一道道突起来的红斑。沈莘竹照了下铜镜,吓得大声尖叫。
铜镜被沈莘竹扫落到地上。吭愣一声。
沈莘竹满脸的红斑,狰狞,可怕。面目全非了。早已看不出往日的清秀模样。
沈莘竹将头钻到被子里,蒙头大哭。
店小二听到异样的声响,连忙推门进来查看。门都来不及敲。
店小二怕再发生什么事。上个月两个客人在房里大打出手。店小二掉以轻心,没有加以劝解,差点就出了命案。因为这件事,店小二险些被炒。
这次,店小二不敢再粗心大意。听到不妥的响声,马上冲进来检察。
“小姐,你没事吧?”店小二走近沈莘竹身边。
沈莘竹没抬起脸,她怕吓着店不二,会把她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