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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1 / 1)

 摩易

离婚是林晓春蓄谋已久的,送女儿出国为她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契机,大方在追悼会上的一掌正好成全了她的意图。()如果说夫妻间的情分只用一巴掌就可以了清的话,那么王大方当初在林晓春备考时给他的一巴掌也完全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了?夫妻间相处如果真要那么锱铢必较的话,现实生活中不会有一对夫妻能一起走到尽头。

固然王家人对林晓春有过激言行,但林晓春对公公的猝死就毫无半点责任?人死了,一切都已尘归尘,土归土,八年前犯下的错误早该得到谅解了吧?何况那个老人为自己的过失忏悔了八年!八年啊,那是怎样的煎熬?八年换不来一个原谅,就算犯罪坐牢了也都还有悔过自新的机会吧?就算死刑犯到临行前也都还有向上帝忏悔的机会呢。况且处于人道主义,在死者的追悼会上只会颂扬死者生前的功绩,从没听说过追悼会是声讨死者生前过失的。既然死都得不到林晓春的谅解,那么她的婚内出轨怎能求得丈夫的原谅与他人的同情?

当初看到林晓春领到第一个月工资就悉数给自己添了新衣的时候我就说过她是个极其自私的人,不是一个好母亲,一个真正做了母亲而且爱孩子的女人走到哪里第一个考虑到的只会是自己的孩子,何况从出生一直穿着百家衣的家家,毫无内疚感的她竟然还心安理得的说尽力给了自己女儿最好的

有人认为林晓春单纯,毫无心计,还认为凭她自己的能力也能带好女儿过一辈子。我个人认为林晓春的性格注定她只能依赖他人生存,少了男人支撑的日子她是过不下去的,而且她也不会担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当初余威尚未功成名就时,家里还有一个与药罐为伴的母亲,她从未承认过于余威的恋情,与王大方相亲且毫不犹豫的扑进他的怀抱且结婚,而不介意王大方只是个工人且识低下,那是因为王大方没有家庭负担且有上海人的身份吧?上海人的身份能给她带来无尽的荣耀,至于是住鸽子笼或筒子楼,家乡人看不见,那就无关紧要了。离了婚,苦苦等待余威给她一个名分,那是在余威功成名就以后,一旦余威昏迷不醒了,就毅然决然地离开,甚至不再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去关心他的康复情况,真的是因为能彻底醒悟而放开吗?现在名为为了自己的女儿想与前夫复婚,我想是为了她自己吧?试问如果王大方还是一个为生活愁苦,工作不稳定的好男人,她还会不会有复婚的念头?

说白了,林晓春是一名极其自私,虚荣,毫无爱心且依赖他人的“优雅,知性”女性,现在的她落到一无所有的田地,不是因为社会或周围的人太过残忍,而是因为她得到太多的爱,她已经失去了爱自己,爱别人的能力。

现在的林晓春经受了如许磨难但尚未幡然悔悟,她需要的不是大家的同情和怜悯,而是需要一个实质性的当头棒喝,让她能够彻底认清自己的错误,才能开始实质性的新生。

2011-04-0815:22:36摩易

陶桃只是检验王大方为一个好男人的试金石,既然王大方能够坚持原则,**住了诱惑,证明陶桃不是“小三”,真正做了小三的是林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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