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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接近龙之巢(1 / 2)

 在镇民们的带领下,齐格飞等人来到了黑龙盘踞的山脚下。

那是连绵山脉中一座三四百米高的山峰,在群山之中并不突出,单看形貌,无人会想到山顶上住着一条恐怖的黑龙。

为什么这里离小镇这么近?这是齐格飞的第一个疑问。这座据说是黑龙巢穴的山峰离小镇只有几十里路,步行不过半天时间。按照无数书中的描述,龙不是应该生活在远离人迹的地方吗?

他一度怀疑镇民们带错了路,可跟着来的几个向导都一口咬定那条黑龙就住在这,齐格飞也只好半信半疑的带队上山了。

向导们在山下留守,萨尔拿着失落之杖走在最前面,其他人跟在离他十几步远的地方。丹德里恩背着他的屠龙刀,拿着刚刚修好的七弦琴,齐格飞握着学徒法杖,雷蒙和安维娅也从镇民那搞来了两把短剑防身。

路上齐格飞悄悄的问过丹德里恩为什么对屠龙一事这么热心,丹德里恩开始狡猾的说是为民除害,但这种言论骗骗安维娅还可以,骗雷蒙就已经是杨叔面前玩电棒了,何况对付齐格飞呢?在齐格飞威胁不说实话杀龙以后他别想得到任何好处的情况下,丹德里恩支支吾吾的承认他之所以对杀龙这么热心,完全是为了那条龙筋。

“你知道吗,用龙筋做成的琴弦是世上最好的琴弦,要是我有这么一把七弦琴,就是傅琪拉女神也要被我迷倒。”

“就为了让你能更好的迷(奸)少女,我们一伙人就要跑过来打生打死?”

丹德里恩猥亵的笑了:“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你为什么没有反对我?还不是因为那条龙身上的宝贝?”

龙,大陆上最强大的生物,又被誉为浑身都是宝的生物。龙血、龙肉、龙骨,都是绝佳的魔法材料。光龙血,齐格飞就知道可以用来炼制一百多种药剂,从光明系的顶级神圣祝福油到黑暗系的恶魔附身水都要用到龙血。龙骨可以拿来打造最好的兵器,龙脑更是了不得,传说吃了龙脑的人就会得到龙的力量,变成一种叫龙战士的超人。总之,一条龙身上蕴藏的价值绝对超过了同等重量的黄金。

在某些人眼里,龙,不是生物,而是一座活动的金山。

只不过这座金山是致命的,免疫八级魔法,力大无比,还具有多种异能,不少龙本身还会使用高阶魔法,寻常的淘金客还没等挖出金子来就变成了龙腹中的美餐。

以齐格飞小队的实力,本来遇到龙应该是有多远滚多远的,但前一天的遭遇战他有了一个意外的发现——那龙对失落之杖很畏惧!

既然手里有了克制龙的利器,为什么不试一试屠龙呢?

从古至今,能够屠龙的勇士,不管他们杀掉的是什么样的龙——老的,小的,饿的快走不动的,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都会被冠以伟大英雄的称号,受到万民敬仰,房子、车子、票子、马子源源不断。

齐格飞,一个失意的魔法学徒,如果能够杀掉一条龙,立刻就会成为全大陆的英雄,到那时,什么四级、六级、八级,去他的,各大魔法学校会争着聘他当客座教授,就是只用每年来学校逛几圈,发表几通不知所谓的演讲,然后数钱走人的那种。再在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建个“华清园”之类的别墅,安心等着大把傻瓜把钱送来就是。

最妙的是,这种拿钱不干事的头衔是越老越吃香,说不定等活到八十多岁,牙掉光,路都走不动的时候,还有二十多岁的美娇娘投怀送抱。

一想到这样美妙的前景,齐格飞浑身热血沸腾。

他深深的知道,机遇和风险并存,虽说屠龙是有点冒险,但和可能的巨大利益比这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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