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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再遇妖精(2 / 2)

对了,她不是说有做装备么?不妨去问问她。

我打开聊天窗口,开始密她:

“妖精,在不在?还记得我么?”

对方回复:“挂机卖装备中,有事请留言。需要订货请注明代号007,需要原材料注明代号00发,物品代售注明00九,想泡的滚,想占便宜的踢飞,无聊没事干的自己去撞墙,骗子和流氓本人真诚的祝福你明天长痔疮。”

我:……………………

晕,这是什么啊,算了,还是不去找她了……

我放弃了找妖精买装备的想法,开始满街乱转,走了一回,却意外的在交易区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寂寞妖精。

哗,还真是巧呢!此时的120个共通服务器,居然就和她在一个服务器呢!

(偶现在任务很重啦,为了大家不要忘记这书,所以是写多少传多少了,可不是骗点击,就这样啦,大家体谅。其实这虽然只有半章,也是2000多字,和有些网游一章的字数也差不多啦……偶小天传昨天更新的一章就是12000字……)

辉煌这个游戏因为是世界级的,虽然服务器都是一流的,而且不同的场景都是有不同的服务器分管,但是由于玩家实在太多,所以不可能说几万人窝在一个城市里,那就算服务器能不卡,玩家自己的电脑也是受不了。

所以,虽然所有的玩家都是在一个总服里,但是也还是分成了120个分开的服务器,好容纳大量的玩家。官方做了规定,1-20服务区为交易区,这里主要是玩家买卖东西的地方。21-100区为练级区。101-110区为自由竞技pk区,在这些区域,有专门的pk竞技场,供给那些不喜欢恶意pk,喜欢骑士那样正大光明不偷袭不暗算的玩家pk用。111-120服务器为攻称战区。

只有把对方加为好友,才能知道对方所在的区位,不然就算能够隔区密人,但是也不能知道对方所在的服务区。

我实在没想到,20个交易区,我居然正好遇到了妖精,呵呵,如果她真的不是人妖,是的话,这是不是一种缘分呢?

胡思乱想着,我走了上去。

妖精正在摆摊,摆摊也是一个技能,需要完成一个很麻烦的任务才能学会,因为我不想做生意,所以没去学这个,也没注意是什么任务。

估计她不在呢,我上前一看,她的摊子颇大,摆出的货物也不少,10级到30级的装备都有,我就看上了其中一把20级使用的双手剑。

明辉之剑:20级以上使用,攻击+65,必杀+6,在太阳下使用一定几率造成敌人盲目。售价5000铜币。

双手剑和单手的区别就是威力了,3级的单手剑攻击最多加60,而双手剑可以加到75。不过使用双手剑的时候就不能拿盾牌了。

对我来说,只要有攻击就好,因为我是纯敏人,靠闪躲打怪而不是防御,使用盾牌的时候,固然可以加很多的防御,但是闪躲会降低,所以我是不用盾牌的。

这把剑的攻击力只有65,不算极品,极品的3级剑是+75,如果加了宝石会更高。可是必杀加6,就是说我有多6的机会造成会心一击,作为剑类武器,这个几率不算小了。更好的是后面一个一定几率造成盲目效果,那实在是非常好的作用。

只是,这剑太贵了啊……居然要5000。我练到现在,也不过只攥了3000的铜币……当然,原因也是因为我乱花钱买药……

我忽然发现,我现在实在很缺钱,我现在除了基本剑术和连击外,其他的技能一个都没学,因为买不起……

在妖精的摊子前转悠了下,我叹了口气,准备去打点钱。平时不努力,临时空悲切,钱到用时方恨少啊。

正在我转身准备走的时候,却看到妖精说道:“帅帅,是你啊!好久不见!”

(也只有网络游戏里,才会出现“看到xx说道”这样本来应该算是错误的语法……)

“啊,是啊,是我!没想到你还记得我。”不管她是不是人妖,但是能让人记得,也是很让人开心的事情。

“呵呵,当然记得,因为你很特殊。”妖精做了个鬼脸。

我一楞:“我?特殊?为什么啊?”

妖精连续打出三个鬼脸:“嘻嘻,不告诉你!反正我记得你就好了。你是来买东西的吧?多少级了?”

她的语气还真像一个呢,难道真的不是人妖?我想了想,回答道:“哦,我20级了,你这里的东西我买不起,我去打点钱了再来买。”

妖精又使用了个微笑的图:“呵呵,好的!不过也算认识了,你要什么,我便宜给你。”

我却不是很喜欢在聊天的时候加入符号和头像什么的,老实的回答:“哦,我想要那把明辉之剑,对了,你知不知道哪里打钱比较快啊?”

“嗯,那我帮你留着好了,打钱的话,你去接任务啊!”

“谢谢了,不过怎么接任务啊?能赚钱么?”

“是啊!到了20级,达到了正职以后,可以去城里的‘用兵会所’接任务呢!”

“哦,我还没提升职业呢,现在还是见习的剑士。”

“这样啊,那你去做下任务啊!很快的。”

我苦恼的说道:“可是我现在的装备怕完成不了任务啊!”

“这样啊……”妖精犹豫了一会,坦然道:“那么这样吧!这把剑你先拿去,你做完了任务后,赚到钱再给我好了!”

我大喜过望:“真的?你不怕我拿走了不给你钱?”

妖精打出个笑脸:“不怕!我相信你。”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好!我明白了!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呵呵,我这也是叫做投资啊!花5000的钱笼络到一个长久顾客是很划算的!就算你跑了,能花5000铜币看清楚一个人,还是我赚了。”

我有些不大喜欢她这种什么都说到利益上的习惯,皱眉道:“你放心,我不会跑的。”

“嗯,还有一点说清楚哦,虽然我们是熟人,但是这把剑我不会便宜的。”

“我知道啦,这把剑5000已经是便宜的了。”

“你知道就好!”妖精说着,将明辉之剑交易给了我。

我是个很干脆的人,拿到剑,向妖精打出了个“拱手”的符号:“谢了!我这就去做任务了!你继续摆摊吧,祝你生意兴隆。”

“嗯,加油,也祝你任务顺利。”

我走出几步,又回头看了看妖精,心里忽然想道:

如果她真的不是人妖,又不这么贪财的话,还真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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