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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下山(2 / 2)

过了黄河,已然一片稳定,百姓虽然脸有菜色,但沿途已无饿殍。看来曹操确有手段。

一面感慨,一面前行,兖州之南便是豫州。当年吕布偷袭刘备,把刘备赶出徐州,刘备无处可去,投奔曹操,曹操便推荐刘备做豫州牧。要说豫州,其实乃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刘备亲兵白毦营的统帅陈到,就是在豫州投奔刘备,另外后来制定了九品中正制的陈群,也是在豫州首次出仕,给时任豫州牧的刘备做副手,官拜别驾。

陈群有才,又有忠心。只可惜刘备在豫州呆的时间太短,之后返回徐州,又再次败于吕布之手。这样一个人才,竟然就这么被吕布俘虏,直到曹操做了吕布之后,陈群就跟曹操混了。

“可惜啊,可惜。”一想到这里,寇封就实在心痛。刘备手里发掘出来的人才比比皆是,然而前半生颠沛流离,也流失了好多啊。

寇封一边在这里自作多情,突然肚子里叽里咕噜一阵乱响。原来今日贪赶路程,已经错过了吃饭的时间,此时饿了,却离汝南城还有段距离,纵马也得一两个时辰才能到。想下马拿出点干粮吃吧,又实在没动力——绝对不是因为不饿,而是这个年代的干粮太让人纠结,几乎除了干粮就没有别的——或者说,可能干粮都应该算是好的。寇封从师门告辞的时候,身上带的,除了一些干粮以外,就基本上都是称作豆饭的水煮豆和类似咸韭菜一般用来下饭的腌菜:因为这是可以比较长时间带在身上的。说实话,寇封真的特别想念老干妈,但是这种想法注定在这个时代不能满足,因为辣椒这个玩意儿原产地在中南美洲,得到明朝才能传入中国,也就是说,即便寇封会做老干妈,也得再等个一千三百多年以上,中国才有做老干妈基本原料。

虽然身上还有一块干肉脯,但是也就一点点了。自己目前也就是个穷**丝,师父就收了一束干肉脯,就让自己在师门吃了好几年的饭,已经够仁至义尽了,还送了一杆枪给他,这已经是天大的仁慈了好吗!还好意思埋怨师门给的盘缠寒酸?

说起寇封的这杆枪,可不是随便削一根木棍,插根枪头就完事的,这种枪是按传统的做法做出来上阵用的枪,乃是用上好完全无疤无裂的枣木,反复的浸油、晾干,确保韧性十足,然后再用麻布层层包裹,再反复浸油晾干,再用同样方法炮制好的竹篾仔仔细细的贴上去,外面用老藤皮用传统编织法紧紧缠绕,最后在涂油刷漆。枪杆长约一丈二尺,直径约有一寸,枪头则是镔铁的,是这个时代所能拥有的最好的铁器,长一尺五寸。关键是枪尾还有配重,确保枪的重心在自枪头之后约八尺处,已经非常靠近枪尾了。

做这样一杆枪,少说也得两三年以上的力气。虽然说,按理,童渊的弟子,必须要自己动手打造自己的枪,除了枪头以外,别的地方都要自己手工做,可是童老爷子大概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便在寇封这里破了这个例,只让他专心习武。手持这种枪,上阵的时候,只要平端,就至少有八尺以上的攻击范围,而且不用浪费更多的力气去保持枪的平衡。敌人的武器砍过来,尽管用枪杆去挡,根本砍不坏——即便是敌人力气太大,能用兵器把你从马上砸下来,都未必能砍断这样的枪杆。说白了,这种枪,对一般小兵来说就是神器,只有武将才有资格拥有的,是能传世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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